3月1日,新证券法实施三周年。三年来,新证券法为资本市场推进全链条、全流程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。三年来,新证券法推动资本市场市场化、法治化建设迈上新台阶,并不断推动资本市场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。
以新证券法的实施为起点,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,投资者保护全面升级、信息披露要求更严格和全面、市场交易制度日趋完善、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健全,惩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明显成效。资本市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并呈现出积极新变化。
一是确立了注册制的法律地位,为注册制改革的全面推进保驾护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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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制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首要内容,新证券法从法律层面确立了证券发行的基本制度。按照全面推行注册制的基本定位,新证券法对证券发行制度做了系统的修改完善,充分体现了注册制改革的决心与方向。
三年来,在新证券法的护航下,我国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,从科创板试点注册制,到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落地,到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并同步试点注册制,再到全面注册制改革的实施,资本市场正朝着“打造一个规范、透明、开放、有活力、有韧性的资本市场”的总目标稳步前进。
二是大大加强了资本市场违法处罚力度,监管体系更是“严”字当头,法律更具锋利的“牙齿”,法律法规构筑起的大监管氛围基本形成。
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“零容忍”是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。新证券法的一个重要修改就是大幅提高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。如相关证券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,则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的行政罚款标准由原来的1倍至5倍提高至1倍至10倍;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,从原来最高可处以六十万元罚款,提高至一千万元等。
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不仅对证监会“零容忍”政策的落实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,而且,法律的“利齿”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和高压态势。从三年来资本市场违法数量来看,呈下降趋势,“严”的监管氛围基本形成,市场生态进一步净化。
三是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,平衡投融资关系,开启投资者保护新篇章。
我国资本市场拥有全球规模最大、交易最活跃的投资者群体,截至目前,A股投资者数量已超过2亿。保护好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,更好平衡投资端和融资端,构建强有力市场约束机制,也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内在要求。
新证券法增设投资者保护专章,着重强调投资者保护,作出了许多颇有亮点的安排。包括区分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,有针对性地做出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;建立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代为行使征集制度等。
尤其值得关注的是,新证券法探索建立的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,其赔偿效应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高压态势。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的新生态正在逐步形成。
“改革无穷期,奋进正当时”。面向未来,我们完全可以预期,随着全面注册制的实施,新证券法在为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保驾护航,助力资本市场行稳致远方面的作用将会得到更大的发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