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界观点:洋河股份: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

2023-06-13 20:16:32 来源:证券之星

证券代码:002304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洋河股份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 014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

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  特别提示:

    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 2022 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:以

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(不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回

购股份)为基数,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 10 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 37.40 元(含

税),不送红股、不转增股本。鉴于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

润分配、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,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票 542,926 股,

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 1,506,445,074 股。

    公司本 次现金 分红 总额 =实际 参与 分配的 股本 ×每 股派现 金额 (含税 ),即

    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,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,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

保持不变,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。因此,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

除 权 除 息 价 格 计 算 时 , 每 股 现 金 红 利 = 本 次 现 金 分 红 总 额 ÷公 司 总 股 本 =

变的前提下,公司 2022 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

方式执行,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=股权登记日收盘价-3.7386525

元/股。

    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2022 年

年度权益分派方案,已获 2023 年 5 月 31 日召开的公司 2022 年度股东大

会审议通过,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:

    一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

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(不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

的回购股份)为基数,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 10 股派发现金红利人

民币 37.40 元(含税),不送红股、不转增股本。

额未发生变化。

则一致。公司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,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权益分派

实施前发生变化,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本次权益分

派方案。

   二、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

   公司 2022 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: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

份 542,926.00 股后的 1,506,445,074.00 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 10 股派

场投资者、QFII、RQFII 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

每 10 股派 33.660000 元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

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,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

得税,待个人转让股票时,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【注】;持有

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

利税,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 10%征收,对内地投资者持有

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)。

   【注: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,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

限,持股 1 个月(含 1 个月)以内,每 10 股补缴税款 7.480000 元;持

股 1 个月以上至 1 年(含 1 年)的,每 10 股补缴税款 3.740000 元;持

股超过 1 年的,不需补缴税款。】

   三、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

      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:2023 年 6 月 20 日,除权除息日为:

      四、权益分派对象

      本次分派对象为:截止 2023 年 6 月 20 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

后,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

深圳分公司”)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

      五、权益分派方法

将于 2023 年 6 月 21 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(或其他托管机构)直接

划入其资金账户。

 序号      股东账号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股东名称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-第一期核心骨干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股计划

      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(申请日:2023 年 6 月 12 日至登记日:

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,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

司自行承担。

      六、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

      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公司 2022 年年度

权益分派,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=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×每股派现金额

(含税),即 5,634,104,576.76 元=1,506,445,074 股×3.74 元/股。

   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,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,实施权益分派前后

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,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。因此,

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,每股现金红利=本次现金分红

总额÷公司总股本= 5,634,104,576.76 元÷1,506,988,000 股=3.7386525 元/

股(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)。

   综上,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,公司 2022 年年度权

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,即本次权

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=股权登记日收盘价- 3.7386525 元/股。

   七、咨询机构

   咨询地址: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

   咨询联系人:李媛

   咨询电话:0527-84938128

   传真电话:0527-84938128

   八、备查文件

  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董事会

查看原文公告

标签:

推荐阅读>